金陵晚報訊(通訊員 陳雪敏 朱思遠 記者 李凱)12月5日晚上約9點半,鼓樓公安分局幕府山派出所接到報警稱,在幕府東路五塘廣場附近,有一名20多歲的女孩在路邊暈倒。民警立刻趕赴現場,只見一名身穿深色上衣的女孩正躺在自行車道的路牙邊,瞳孔已經放大,整個人也失去了呼吸。民警緊急為其做心肺複蘇,同時電話通知120救護車。就在民警給女孩做人工呼吸時,一名圍觀市民反映,當晚約9點,女孩在暈倒前,正在追一名身高1米7左右男子,男子是體形微胖、身穿深色棉襖深色長褲的年輕男子。當男子跑進附近一個工地後,女孩跑得很熱的樣子,將圍巾取下,然後她突然捂住胸口,接著便倒地不起了。
  據此情況,民警立即檢查了女孩隨身攜帶的電腦包,並沒有在包內發現女孩的手機錢包等物,隨後斷定女孩在暈倒前一定是遭遇了搶劫或者搶奪。經過民警、120醫護人員近半個小時的全力搶救,女孩最終還是不幸去世。
  為儘快破案,鼓樓公安分局刑警大隊立刻趕到現場勘查。男子逃跑進去的工地是個四通八達的工地,通往中央北路、五塘新村等地。民警連夜調查,終於在附近的視頻資料中查到了蛛絲馬跡。12月6日凌晨4點30分,案發後7個多小時,一名頭戴連衣帽和白色口罩的男子出現在案發地附近。這名男子的身高、體形以及穿著,均和市民提供的嫌疑人體貌特征極為相似。
  鎖定目標後,專案組成員開始努力在大堆視頻中搜尋嫌疑人,同時對案發地周圍進行巡查。經過4天5夜的通宵工作,12月10日上午,案件告破。這名嫌疑人在伍佰村的家中被民警抓獲,同時還搜查出許多女性用的包以及大量化妝品。經突擊審訊,民警查明嫌疑人姓劉,40歲,曾有多次搶劫前科。隨後,在跟進審理中,劉某相繼串並出今年年初開始多起搶劫案件均為其所為,他多次作案都專門挑選單身女性實施搶劫,由於對周圍地形熟悉,每次得手後,往往非常迅速地逃離現場。
  目前,劉某因涉嫌搶劫罪已被鼓樓警方刑事拘留,而女孩的具體死因正在調查之中。
  ■讀新聞學法律
  搶匪是否對女孩死亡負責?
  追擊搶匪過程中女孩倒地猝死,搶匪是否要為此負責?擔責多少?金陵晚報法援熱線律師、江蘇蘇商律師事務所居志剛告訴記者,如果能夠證明,是該搶匪實施的暴力搶劫,那麼,搶匪暴力行為除了直接傷害女孩,還可能是導致受害女孩追逐跑步中猝死的重要誘因。在後續民事賠償階段,家屬除了索賠被搶財物損失,還可以索賠死亡賠償金等費用。如果搶匪作案過程中沒有實施暴力行為,即被認定為搶奪案,則搶匪的責任要相對小一些,賠償也會少一些。 李凱  (原標題:追逐搶匪年輕女孩猝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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